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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停用?

2021-11-29 5490 sokucc

  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 号)》,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

  其中对于个人收款条码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会在明年的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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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大家一样,小编刚看到这个消息也很失措,因为现在日常出行都是扫码支付,并且小编线下还有几个小店铺也是用的个人收款码,如果真的被禁,可能会带来很多麻烦

  因为涉及到我们的生活,所以小编仔细看了一下通知内容,才发现好像是我们理解错了

  给大家简单整理一下此次新规主要补充内容:

  一、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二、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

  三、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

  给爱友们解读一下,首先,并不是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不能使用,而是如果个人收款码具有明显的经营活动特征的收款行为,应该申请成为特约商户并使用经营性的收款码

  其次,个人静态码也能使用,但不能用于线上的远程收款,线下面对面扫码应该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比如:路边摆摊卖炸串的爷爷奶奶们,用条码收款应该是不受影响的

  最后,个人也可以将收款码申请变更为经营性用途,但变更的标准相关部门还在研究中,不过面对广大的民生出行,相信这个门槛应该不会太高

  综上所述,那些在网上疯传“收款码用不了”的人,纯粹就是在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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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此次出台内容也弥补了之前可能被洗钱利用比较多的条码支付通道漏洞

  对个人收款码的管理,也是为了避免用户被高额收益为饵吸引,拿自己个人收款码去进行“跑分”、“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从根源切断犯罪份子的资金通道

  所以,这次的补充的内容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也能有效地防止网络诈骗

相关标签: # 收款码 # 收款 # 出行 # 特约商户 # 条码 # 小编 # 1638 # 内容 # 业务管理 # 经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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