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嫩江市公安局网安大队网上巡查时发现,在一段抖音视频里有一名男子穿着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这名男子身穿警用制式大衣,服装左臂外侧上还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字样的臂章。视频中该名男子正在接待某小区居民反映的供热问题。
网安大队将该视频线索报送至局警务督察队,警务督察队高度重视,立即依法展开核查。
12月12日,警务督察队联合兴农派出所,将该男子(某热电公司员工)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该男子称这件制式警用大衣是之前同事送的,平时上班穿。公安机关考虑到该男子没有将警服用于违法犯罪行为,鉴于张某态度诚恳,依法将警用大衣收缴,并对其进行行政警告处罚。
为加强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管理,保障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专用性和严肃性,预防和制止利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今后公安机关将会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民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36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新闻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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