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件 情 况 通 报
2022年第161期
12月14日至12月31日共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起,为网络刷单类(4起)、贷款类(2起)、虚假交易类(2起)、投资理财类(1起)损失共计44.02万元。发案地为寿春镇(4起)、正阳关镇(2起)、刘岗镇(1起)、瓦埠镇(1起)、炎刘镇(1起)、寿蜀产业园(1起)。
代表案例:
案件一、网络刷单类:2022年12月17日,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立案。寿春镇宾阳南扩一居民在家中刷抖音看到一广告通过扫码下载了“福彩3D资讯”APP,在APP客服的指导下开始进行刷单任务,在第一次转账提现后,受害人继续转账,嫌疑人以其未操作有误为由诱骗受害人继续转账,共计转账8笔,在无法提现后意识到被骗。共计损失20.11万元。
案件二、投资理财类:2022年12月16日,县公安局正阳关派出所立案。正阳关镇枸杞街道一居民在家中被拉入一QQ群,群中发送一网址,群内人员称其可以投资挣钱,受害人点击链接后遂在网页上进行投资,受害人转账后对方客服以其私自操作,兑冲金额上涨为由诱骗受害人继续转账,共转账三笔,在无法提现后遂发现被骗。共计损失13.73万元。
工作要求:
1、 近期我县电信诈骗案件高发,请各单位务必认真贯彻落实最新全县联席会议精神和召集人卢胜副县长的最新讲话指示,围绕“系统内部零发案、关联人员全覆盖、服务对象无遗漏”的目标,加大宣传防范、做到宣传防范工作不留死角。
2、 请寿春镇、正阳关镇、刘岗镇、瓦埠镇、炎刘镇、寿蜀产业园联络员高度重视。将发案情况第一时间汇报给单位主要领导,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时发案情况,加大宣传力度,靶向发力,实施精准宣传,针对重点人群做好宣传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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