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去年统计,腾讯公司已起诉抖音上百次,索赔总金额高达近30亿元。
腾讯认为,《云南虫谷》是腾讯独播剧,在2021年8月28日-30日首播期间,抖音明确接到该剧的预警函,通知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侵权视频在抖音传播。
但是首播后,抖音仍然传播海量侵害《云南虫谷》版权的视频,构成著作权侵权。于是腾讯起诉要求抖音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侵权内容,赔礼道歉并索赔9000万元等。
抖音方认为,平台内容由用户上传,平台用户数量众多,不可能对海量信息进行实质审查,并且抖音对侵权行为不存在明知应知,也没有对视频实施选择、编辑、推荐的行为。并且强调,微播视界已经履行了通知-删除的义务,因此不构成侵权。
法院认为,在权利人反复进行事先预警、事后投诉、提起诉讼、申请行为保全的情况下,抖音对侵权事实实际知情;虽然删除链接,但是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对侵权内容进行管控,放任甚至便利侵权作品的发布和传播,构成帮助侵权。判令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3200万元。这项数字创下短视频侵权的最高判赔记录,是去年最高额的16倍。
短视频这类新型互联网产品同样带来更高的侵权风险、更多侵权行为及侵权形式。根据权利人的通知删除侵权链接,早已不是平台责任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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