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值得一看内容详情

抖音直播是否侵犯名誉权?

2023-03-29 324 sokucc

抖音直播是否侵犯名誉权?

当下,短视频已经成为了大众娱乐生活的一部分,抖音的普及让人们表达自我诉求以及获取信息渠道更加便捷,人们习惯通过发布短视频或是开直播分享自己的日常生活。但网络非法外之地,不是所有的内容都可以随意发布,一不小心就可能侵害他人的权益!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10日,阳泉矿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网络平台名誉权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系上下楼邻居关系,2022年11月30日,因被告孩子在家中上体育网课,影响到原告正常生活,后原告到被告家中交涉此事,双方发生口角,随后在社区微网格群谈论此事。次日,被告将其拍摄的原告找其交涉视频发布至抖音账号,并在抖音直播间公开直播此事,从而引发网友热议。

原告认为被告行为侵害其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

■法院审理

主审法官仇怀俊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听当事人双方讲事实、摆证据,将涉案纠纷经过全部审理清楚后,考虑到案件起因系日常生活琐事,且原、被告系上下楼住户,双方之间纠纷不宜再扩大从而引发更大矛盾,便分别耐心向原、被告双方释法说理,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指出各自行为的不妥之处,讲明法律规定及各自行为是否触犯法律侵害对方权益。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在网络平台公开道歉,该起侵权纠纷得以妥善处置。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名誉权保护同样适用于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言论或短视频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一旦越过法律“红线”,便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生活中难免产生纠纷,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随着微信、抖音等社交软件的普及,大家在公众平台和场合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在微信群、朋友圈、抖音等网络平台随意发表不当的个人言论或拍摄的他人视频。如若对公民或法人的名誉权造成侵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网民一定要时刻谨记:公民自由有边界,网络发布需谨慎,稍有不慎可能就会触碰法律边界。《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阳泉矿区法院 郝晶晶 


《生活晨报》创刊于1994年,山西省一级报纸,综合都市报。国内统一刊号CN14-0030,全国公开发行。

相关标签: # 被告 # 抖音 # 双方

  • 评论列表 (0条)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