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被告因在抖音发布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视频,法院判决其公开道歉并赔偿2000元。
【案情简介】2022年9月10日,陈某明拔了同村村民陈某生种植的一根竹笋,陈某生妻子李某发现后当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处理,后经派出所调解,陈某明向陈某生道歉。
陈某生对陈某明摘竹笋的事怀恨在心,便让侄子陈某波制作两个诋毁陈某明的视频发布到抖音上。陈某波在视频中标注“专业小偷小心他,看见了也提防大家认清楚他为老不尊”的文字,并在评论区回复网友:“以前偷人家玉米......”“偷去卖,不是自己吃,偷了好多”。
视频发布后,陈某明得知陈某波发布了诋毁自己的视频气愤不已,当即联系陈某波删除该视频,并以陈某波侵害其名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依据查明的事实,陈某波在抖音上发布的视频中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且使用了“专业小偷”“为老不尊”等词汇对陈某明进行了贬低和否定性评价,给陈某明造成了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陈某明的社会评价,陈某波的行为已构成对陈某明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波向陈某明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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