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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气?抖音上骂人要担责!

2023-04-14 353 sokucc

网络骂人一时解气

不当言论触犯法律

判决担责恨不得以头抢地

网络空间虽然虚拟

冲浪行为不是游戏

汝阳法院审理的一起

网络名誉权纠纷案

给您示例!

案情简介

被告陈某因私人恩怨

在抖音多次发布视频辱骂原告及其家人

在评论区披露原告真实信息

发起直播辱骂

侵害原告名誉

引发围观热度居高不下

给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了精神损害

原告以被侮辱为由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并向汝阳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判令陈某立即停止侵害其人格权

在抖音平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恢复原告名誉

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法院审理

汝阳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

给原告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

依法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判决被告在其抖音账号上发布道歉声明

(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

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3000元

法官寄语

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个人言行举止同样要受到法律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任何通过网络侮辱、诽谤他人的言行都将受到法律制裁。辱骂他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网民们应认真吸取本案教训,规范言行,遵守法律规定,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目前抖音、微博、微信等作为新型信息传播平台,在网络时代承载了海量的信息传播内容,任何人有权在网络媒体发布言论,但网络媒体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网络媒体均需恪守法律,接受约束。

汝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尝试增加“法官寄语”内容,承办法官根据案件及当事人侵权的具体情况,综合利用法、理、情有针对性地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提出劝戒,促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被告人真正从思想上有触动,强化判决效果。

来源:汝阳县人民法院

相关标签: # 原告 # 抖音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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